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的成语故事
拼音zhǐ xǔ zhōu guān fàng huǒ,bù xǔ bǎi xìng diǎn dēng
基本解释指反动统治者自己可以胡作非为,老百姓却连正当活动也要受到限制。
出处宋 陆游《老学庵笔记》第五卷:“田登作郡,自讳其名,触者必怒,吏卒多被榜笞。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。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,吏人遂书榜揭於市曰:‘本州依例放火三日。’”
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的典故
北宋时,有个州的太守名田登,为人专制蛮横,因为他的名字里有个 登字,所以不许州内的百姓在谈话时说到任何一个与登字同音的字。于是,只要是与登字同音的,都要其它字来代替。谁要是触犯了他这个忌讳,便要被加上侮辱地方长官的罪名,重则判刑,轻则挨板子。不少吏卒因为说到与登同音的字,都遭到鞭打。 一年一度的元宵佳节即将到来。依照以往的惯例,州城里都要放三天焰火,点三天花灯表示庆祝。州府衙门要提前贴出告示,让老百姓到时候前来观灯。 可是这次,却让出告示的官员感到左有为难。怎么写呢?用上灯字,要触犯太守;不用灯字,意思又表达不明白。想了好久,写告示的小官员只能把灯字改成火字。这样,告示上就写成了本州照例放火三日。 告示贴出后,老百姓看了都惊吵喧闹起来。尤其是一些外地来的客人,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,还真的以为官府要在城里放三天火呢!大家纷纷收拾行李,争着离开这是非之地。当地的老百姓,平时对于田登的专制蛮横无理已经是非常不满,这次看了官府贴出的这张告示,更是气愤万分,忿忿他说: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,这是什么世道!
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
※ 与(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成语 | 历史出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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草衣木食 | 元 关汉卿《望江亭》第一折:“这出家无过草衣木食,熬枯受淡。” |
炉火纯青 | 清 曾朴《孽海花》第25回:“到了现在,可已到了炉火纯青的气候,正是弟兄们各显身手的时期。” |
壮气吞牛 | 明 孙梅锡《琴心记》第二十出:“男儿汉壮气吞牛,丈夫志岂困荒丘?” |
苦尽甘来 | 元 关汉卿《蝴蝶梦》第四折:“受彻了牢狱灾,今日个苦尽甘来。” |
妇人醇酒 | 语出《史记·魏公子列传》:“秦数使反閒……公子(无忌)自知再以毁废,乃谢病不朝,与宾客为长夜饮,饮醇酒,多近妇女,日夜为乐者四岁,竟病酒卒。” |
五花大绑 | 李季《王贵与李香香》第二部二:“顺着捆来横着绑,五花大绑吊在二梁上。” |
气充志骄 | 西汉·刘安《淮南子·人间训》:“遂合诸侯于嘉陵,气充志骄,淫侈无度。” |
心里有鬼 | 莫应丰《将军吟》第28章:“你这个小子,心里有鬼,不甘心。” |
胸有成竹 | 宋 苏轼《文与可画筼筜谷偃竹记》:“故画竹,必先得成竹于胸中。” |
胆如斗大 | 晋·陈寿《三国志·蜀志·姜维传》:“维妻子皆伏诛。”裴松之注引《世语》:“维死时见剖,胆如斗大。” |